经院党委研究决定,拟调王利民同志入我院任教师,现将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。如发现公示对象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存在问题,可以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向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反映。公示期:11月21----28日,联系方式:纪检监察室85072976。